2026年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对餐饮油烟治理进行了系统规定,从餐饮项目选址、专用烟道设置、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到设备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及违法处罚,形成了更加完整的监管体系。
这意味着,餐饮油烟治理不再只是“安装一台设备”那么简单,而是覆盖选址、设计、安装、运行、清洗、检测和整改的全过程合规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全文
《生态环境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明确规定,排放油烟污染物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
因此,中餐馆、烧烤店、火锅店、快餐店、酒店厨房、学校及企业食堂、商业综合体餐饮店等,只要经营过程中会产生油烟污染物,都应结合当地排放标准和监管要求,配置相应的油烟净化设施。
尚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户,应尽快完成以下工作: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油烟净化器并不是风量越大越好,也不能只按照门店面积简单选择。设备处理风量必须与集烟罩、排烟风机、风管阻力和厨房实际产烟量合理匹配,否则即使安装了设备,也可能出现排烟不畅、净化效率不足、噪声过大或者油烟超标等问题。
部分餐饮商户虽然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仍可能在检测或执法检查中出现排放超标。常见原因包括:
《生态环境法典》要求的不只是“安装”,还包括“保持正常使用”和“达标排放”。因此,监管部门检查时,不仅会查看现场有没有设备,还可能检查设备是否通电、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清洗以及实际排放是否达到当地标准。
油烟检测超标后,部分商户会立即安排清洗,但清洗只能解决积油、堵塞和效率下降等问题。如果设备选型、风量匹配或工程安装本身存在问题,仅靠清洗未必能够实现稳定达标。
比较稳妥的整改流程应当是:
了解检测点位、检测时间、厨房运行状态、检测方法和执行的排放限值,避免在没有明确原因的情况下盲目更换设备。
检查高压电源、电场模块、绝缘部件、控制系统和安全联锁装置是否正常,确认设备运行时是否存在异常放电、频繁保护、断电或者净化效率下降。
实测风机运行风量,核对油烟净化器的额定处理风量与厨房实际排风量是否匹配。风量过大或过小,都可能影响净化效果。
检查集烟罩覆盖范围、补风情况、风管尺寸、弯头数量、漏风点、排放口位置以及设备前后是否具备合理的气流条件。
如果原设备净化能力不足、电场配置偏低、质量不稳定或者无法适应重油烟工况,应选择合适的高品质油烟净化器进行升级或更换。
完成设备清洗、维修、调整或更换后,应在厨房正常营业工况下进行复检,以实际检测结果确认排放是否达标。
商户在选择整改厂家时,应重点考察其是否能够进行现场工况分析、风量核算、设备选型和系统整改,而不能只比较设备价格或者只听取“保证通过检测”等口头承诺。
油烟净化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会不断吸附油脂。如果长期不清洗,不仅会导致净化效率下降,还可能出现阻力增大、异常放电、设备故障、漏油和消防安全隐患。
清洗周期不能简单采用统一时间,应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烧烤、川湘菜、火锅等重油烟场所,通常需要更加频繁地检查和清洗;轻餐饮、蒸煮类厨房的维护周期可以结合实际积油情况适当调整。
每次清洗、维修或更换部件后,建议保留日期、操作人员、设备状态、清洗照片、维修内容和检测结果,形成完整的运行维护记录。是否属于法定自行监测、台账或排污许可管理范围,应依据排污许可名录、地方规定及主管部门要求判断,不能简单认定所有餐饮门店都必须申领排污许可证。
《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禁止在以下场所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或者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新开餐饮店不能只看租金、人流和商铺面积。签订租赁合同前,应重点确认房屋性质、规划用途、专用烟道、排放口位置、物业规定及当地餐饮项目准入要求。
如果商铺本身属于禁止开设产生油烟餐饮项目的区域,后期即使安装高性能油烟净化器,也无法解决选址不合规的问题。
违反选址禁令,经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可能被责令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油烟排放达到浓度标准,并不意味着商户可以忽视周边居民感受。
法典第二百五十条同时要求餐饮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因此,餐饮商户还应关注:
对于投诉较多的餐饮门店,应从集烟、净化、除味、排放、补风和噪声控制等方面进行系统整改,而不是只更换一台净化设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露天烧烤食品,也不得为违规露天烧烤提供场地。
违反规定的,可能被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罚款金额可提高至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烧烤经营者应提前了解当地划定的禁止区域和时段,不能仅以安装简易烟罩、移动净化设备或者“无烟烧烤炉”为由,在禁止区域内开展露天烧烤经营。
根据《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存在未安装油烟净化等污染防治设施、未保持设施正常使用,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并导致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这说明,餐饮油烟治理已经从过去部分商户认为的“应付检查”,转变为必须长期履行的经营责任。设备故障后继续营业、安装后长期不开机、使用劣质设备、长时间不清洗或者检测超标后拒不整改,都可能带来更大的经营风险。
面对更加明确的法律责任,餐饮商户选择油烟净化设备时,应当重点关注长期净化能力、运行稳定性和后期维护条件,而不是只选择报价最低的产品。
蔚顿长期专注于高品质油烟净化器,建议餐饮商户在选型和整改过程中重点核验:
高品质油烟净化器的价值,不只是短期通过一次检查,更重要的是在长期营业过程中保持稳定运行,降低油烟超标、居民投诉、设备故障和停业整改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餐饮经营者在油烟污染防治方面的责任。
对于餐饮商户来说,真正需要建立的是一套长期有效的油烟治理机制:开店前核查选址和烟道,营业前正确选型和安装,运行中保持设备正常开启,定期清洗维护,发现超标及时整改,并按照当地要求接受检测和监管。
已经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商户,应尽快检查设备是否真正有效运行;尚未安装的商户,应按照当地要求及时完成配置;检测超标或居民投诉较多的门店,则应选择专业、可靠的厂家进行系统排查和整改。
油烟治理不是一次性投入,而是餐饮门店安全、合规和长期稳定经营的重要保障。
注:各省、市可能执行更严格的餐饮油烟排放标准、排放口设置要求及监管制度。商户在安装或整改前,应以经营所在地现行标准和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本文为一般性合规提示,不替代针对具体项目的法律意见、工程设计或检测结论。